唯一长期方案
这篇新闻里引述英国工会联合会(TUC)研究指出,过去16年內,在英国像这样‘很容易负担得起’的地方政府区域,已从72个减至1个。一些黄金地段的房价甚至高达英国人平均收入的32倍。
代表英国620万名劳动人士的英国工会联合会秘书长弗朗西斯奥格莱蒂(Frances O’ Grady)呼吁,应以“雄心壮志的计划”来抑制房价。
这与英国央行(BoE)总裁麦卡尼(Mark Carney)在今年5月的建议起共鸣,即兴建更多的房屋是唯一能长期降低房价的有效方法。
截至2012年,英国有6380万人分別居住在2640万间房屋,每间房子平均有2.4人。儘管英国的人口和住房比例看起来良好,但仍有人呼吁增建房屋。在2013年达到2150万人口的澳洲,拥有910万间房屋,或每间房子住著2.4人。
来自布里斯班市议会的克里多斯日前于2014年世界级永续城市大会(WCSC)上,通过演示文稿出示上个世纪每户家庭的人数,早在1927年,澳洲的每户家庭人口已经是4人,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大马的状况,尤其是我们也渴望有朝一日能发展成为先进国家。
须增建780万屋
根据国家房地產资讯中心(NAPIC)在2013年末季的报告,我国共有470万间房屋。由于该中心没有统计乡区的房屋,所以我们假设有关调查只涵盖城市居民。此数据佔全国总人口的70%或2100万人,意味著在我国的每个家庭平均住著4.4到6.4人。
这个数据比1927年澳洲家庭人口的数据比例落后,也意味著我们必须增建400万至780万间房屋,才能赶上英国或澳洲现有的人口对家园人数比例。
儘管政府自去年已设下在5年內兴建10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標,要迎头赶上还需要很多工夫。因为过去3年內,我们每年只能兴建大约7万3000间房屋。
值得一提的是,刚刚出炉的2015年財政预算案有提及政府计划通过一个大马人民房屋计划(PR1MA)和另一个房屋计划,分別兴建8万和6万3000间房屋。
虽然在这两项计划下,政府將总共兴建14万3000间房屋,但有关数量仍杯水车薪。反之,政府应考虑每年兴建最少20万间房屋,才能达到兴建10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宏愿。
合理工资同等重要
政府必须通过持续努力来跟进房屋建设的进度。为实现政府许下居者有其屋的承诺,確保有关当局完成每年设下的目標是很重要的。
我在之前的撰文提出不少政府可以参考的建议,包括开放更多的政府土地来兴建房屋、购买农地供发展用途、在郊区兴建房屋,並通过建设公共设施来连接城郊地区、加速批准程序以为市场增加更多房屋。
除了通过提供更多可负担房屋来拉低房价,其他因素也应纳入考量。《泰晤士报》里的有关新闻也提出另一个让人民居者有其屋的方法。
弗朗西斯奥格莱蒂指出:“购得可负担房屋不仅仅与房价有关,拥有合理的工资也同等重要。”
个人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,值得深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