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先生说,他在两年前购买了一间中低价房屋,3个星期前,发展商发信给他表示可以领取锁匙;不过,还不能搬进去住,因为必须等待地方当局发给的入伙纸。
在移交锁匙之前,有关公司要他支付前后6个月的管理与维修费,还有火险费。
他表示不准备支付该笔款项,因为不晓得何时可以获得入伙纸,而且在购买这个单位时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,银行已指示他向相关保险公司购买火险。
可是,发展商坚持他必须支付所有的款项,才能领取锁匙,请问应该怎么办?
答:在房屋发展修订法令,发展商交了新屋后,可以向购屋者徵收地税、门牌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,交屋前的有关费用不是由购屋者承担。
陈钟灵指出,发展商在移交新屋时,会预先向购屋者徵收6个月管理维修费,过了6个月,购屋者可以每个月支付有关费用。
关於购买房屋火险一事,发展商要购屋者购买的火险,是否承保公寓的共用產业,譬如楼梯和走廊,这一点可以向管理公司瞭解。
购屋者向银行贷款,银行会指定借贷者购买火险,这一项无法避免,主要是承保有关的单位,保单会有说明,如果涵盖的范围没有重叠,应该接受投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