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近年来產业价格高昂,许多青年男女无法单独购买,会想要与好朋友联名购买產业。
一般来说,夫妻、兄弟或姐妹、父子、母女联名购买產业,程序比较简单,可是,两个朋友准备联名共同拥有產业,可能面对的是比较不一样的问题。
林若辉律师认为,假如两个朋友准备联名购买產业,他们必须小心处理,因为可能面对以下问题:
(a)银行可能不批准他们的贷款,因为他们的联名並不相关,就是非夫妻、兄弟或姐妹直亲关係,因此,在决定购买之前,必须先向银行查问清楚。
(b)假设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获准,將来有一天,其中一人不准备继续供款,或没有能力偿还他那一半供款,另一人必须承担全部的房屋贷款,避免產业遭银行拍卖。
(c)万一其中一人报穷或被银行起诉破產,其名下的產业將受影响,连带影响联名者的產业持有权。
(d)假如其中一人要脱售產业,另一人却不同意,將衍生外人无法协助解决的问题。
因此,朋友之间若准备联名购买產业,在合作之前,必须“先小人、后君子”,將所有可能衍生的问题列出来,万一发生了应该如何处理;最好是白纸黑字写明,避免因为联名购买產业,朋友演变成陌路人,让原本是一件好事变成坏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