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购屋新人”来信提问,公寓与排屋有甚么分別?另外,购买永久地契和非永久地契的房屋,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?
如果產业的业主去世或者报穷又会带来甚么影响?如果业主是马来人,可是文件没有注明土著持有者,会不会在买下房屋后,產生后续问题?
答:“购屋新人”读者来信提出的问题,是许多首购屋者脑子里存在的疑问,简单来说,排屋拥有本身的土地,公寓则是分层產业,与其他多户的业主,共同居住在同一块土地的公寓单位。
另一个不同点是:假如是购买有地排屋,购屋者与发展商签署买卖合约后的24个月,发展商必须移交房屋锁匙给购屋者;至於购买公寓產业者,则是双方在签署买卖合约后的36个月內,购屋者获得新屋锁匙。
再来是公寓单位的业主,每月必须缴交公寓管理与维修费,因为这是共管產业,公寓业主必须有这方面的认知,而且隨著共管產业的老旧,公寓管理与维修费会调高,以应付所需的开销。
提到永久与非永久地契的產业,其分別在於非永久地契的业主,在准备转售產业时,必须向有关当局提出,申请获批后才能转售,以便產业的拥有权能够转换名字。
非永久地契增值空间逐年缩小
另外,非永久地契的產业,如果契约剩下的年限不多,例如少过50年,產业的增值空间会逐年缩小,这並非说没有增值潜能,而是增值的幅度不多;还有在转售时,可能会因为买主比较难获得贷款,或是贷款的额度不大,被迫降低所要的目標价,以便交易可以完成。
因此,倘若购买的是非永久地契產业,要向卖主瞭解產业坐落的土地,契约还剩下多少年?然后向银行瞭解贷款的事项,確保贷款能获批,包括能获得的贷款百分比,然后再向卖主商討是否能降低售价,以及支付购买產业订金。
业主逝世报穷交易拖较久
假如业主已逝世,產业单位还是他的名字,若准备购买这样的房產单位,交易会拖拉比较久,买方必须要有心里准备。
类似这样的產业单位属於遗產,必须办好相关產业的转移手续,才能转售给新买主,產业手续的转移,可以是一年或更长时间,除非可以等待,否则,还是不要考虑好。
对遗產受益者来说,待遗產执行人办妥手续后进行產业转售购买,这样比较妥当,避免在办理遗產的转移手续时,发生受益人之间起爭执,例如对遗產的分配无法达致协议等问题,这样会影响產业的交易。
假如业主已经报穷,其名下產业將被冻结,在购买產业之前,律师会展开破產搜寻,除非是搜寻结果有疏漏,否则,已报穷者不可能进行產业脱售。
土著业主卖屋申请未必获批
另外,假如业主是马来人,可是文件没有注明是土著持有者,很有可能他购买的是非土著单位,儘管如此,当他们准备脱售给非土著时,申请未必获批,特別是在一些州属,在州土地法的限制之下,交易不可能落实,万一支付了订金,或签署买卖合约,付了10%屋款,在转换產业拥有者的名字时,却申请不能获批,麻烦就大了。
一些土著业主宣称,他购买的是非土著单位,可以出售给非土著,可是,往往到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时,却久久不能获批,这就是最关键的问题。